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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7清华大学教授刘奕群:智慧法院是计算机科学的关键领域

在前几天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互联网法院工作座谈会中,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清华大学计算机系党委书记、教授刘奕群在座谈会上发言,对互联网法院建设提出了意见建议。

作为一名从事计算机学科领域科研与教学的高校教师,多年来,刘奕群教授一直专注于智能信息处理方面的研究工作。近年来,随着司法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的逐渐深入,越来越多的计算机领域研究人员投身智慧法院的学术研究与产业应用中。

作为其中一员,刘奕群教授牵头承担了一项面向司法公开领域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并深入参与到人民法院科技创新专家组的一些工作中,有幸实地调研了北京、杭州两家互联网法院,也与不少一线的法官和技术人员进行了交流。刘奕群教授深刻体会到:互联网法院不仅是建在互联网上的法院、也是解决互联网治理问题的法院,更是具有互联网理念与计算科学思维的法院。

互联网法院,是将互联网理念渗透到司法人员的思维模式中的法院。刘奕群教授在调研中发现,支撑北京互联网法院运行的存储计算集群的设计复杂难度,不亚于中关村任何一家主流的互联网企业;而北京互联网法院的法官们对于深度学习、增强现实、虚拟现实、区块链等前沿技术的理解与应用水平,也不亚于任何一个主流互联网产品的产品经理。通过互联网理念的渗透,培养出了一批具有迭代学习能力、为民服务理念、科技创新意识的法治人才。

互联网法院,是积极探索使用计算科学思维方法对司法流程加以再造的法院。计算科学对于司法业务的支持,不止是提供互联网司法的计算设备与工具平台支撑,更体现在应用先进技术提升司法公平和效率上。例如,杭州互联网法院推出的“异步审理”流程很大程度上就受到了互联网技术研究中“异步传输”技术的启发,采用之后使得法官能够并行处理大量案件,提升了处理效率。互联网法院模式的成功,验证了计算机科学与司法场景结合的强大生命力。

2019年11月6日,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走进清华大学,周强院长围绕“新时代中国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作了专题讲座。周院长指出:“法院是专门负责解决纠纷的国家审判机关,司法解决纠纷的过程,本质上讲就是寻找事实、寻找法律的过程。”“寻找”与“搜索”既是司法的本质,也是信息技术领域的重要科学问题,是人工智能研究的基石。这一对司法本质的精辟阐述,引导大家进一步认知了司法与计算机科学之间密不可分的关系,揭示了司法信息化、智能化进程不仅是“顺势而为”,而且是“必由之路”。

近年来,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取得新成效,智慧法院建设全面深化。与此同时,信息化建设本身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一方面,随着司法体制改革逐渐深入,信息化建设任务与改革任务呈现出相互交织融合的态势;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司法信息化建设逐渐从跟跑、并跑走向领跑,可供借鉴的成熟经验也越来越少。互联网法院的成功经验启示,脱离司法体制改革谈司法信息化往往是隔靴搔痒,而脱离司法信息化谈司法体制改革也必然缺乏创新动力。面对改革“深水区”和信息化建设“无人区”,需要重新思考传统的以项目方式驱动的信息化建设模式。进一步尝试构建体制改革与信息化建设任务深度融合、法学领域与计算机科学领域相向而行,各级人民法院、高校研究机构与法律科技企业高度协同的智慧法院建设新模式。

清华大学计算机学科自1958年成立以来取得了一系列的建设成果,目前在全球各项主要高校计算机学科排名中均名列前茅;发表了一系列人工智能领域的高水平研究成果。近年来,清华大学也通过各种形式推进人工智能等前沿创新技术在国家治理中的应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清华大学计算机系愿意在智慧法院的建设过程中,贡献更多的智慧。

在广大法律工作者和计算机领域研究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智慧法院建设一定能够成为推动计算机科学特别是人工智能技术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关键领域,而计算机科学也一定能够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过程赋以鲜亮的“智慧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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